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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让养殖“粪污”变“粪肥”

作者:小编时间:2024-10-14 08:19 次浏览

信息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工作,减少畜禽粪污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促进养殖业循环可持续发展,区农业农村局结合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积极多措并举强化源头管理力度,积...

  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工作,减少畜禽粪污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促进养殖业循环可持续发展,区农业农村局结合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积极多措并举强化源头管理力度,积极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工作,坚守绿色发展的底线。

  抓住秋防之际组织各镇技术人员采取发放明白纸、告知书、签订承诺书的方式,对养殖场(户)养殖业主上门宣传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相关政策,引导养殖场(户)增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生态环保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形成部门引导、多方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努力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畜牧生态之路。

  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支持畜禽养殖场户配套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并达到防渗、防雨、防溢流和安全防护要求。对规模养殖场采取发酵肥还田、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种植大户与规模养殖户签订农田消纳协议,保证就地消纳,对配套土地面积不足的,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实现粪污资源化。对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积极推广沤肥、堆肥、贮存发酵、覆土覆膜等工艺措施,采取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方式,确保畜禽粪污全量还田,切实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严格落实区镇包保责任制,定期组织区镇包保责任人,对养殖场户粪污处理利用及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常态化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坚决防止发生乱排、漏排、直排现象发生,督促养殖主体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及时准确记录运出时间、运出量、利用方式、粪污利用等信息,确保粪污去向可追溯。加养区内已退养的畜禽养殖场常态化巡查力度,严禁禁养区内已退养搬迁的养殖场从事畜禽养殖活动,确保畜禽养殖生态环境安全。

  紧盯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各级各类检查反馈信访问题,举一反三,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反弹。对每一个规模场认真对照畜禽养殖粪污废弃物利用指导事项,填写《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记录》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督促畜禽养殖业主主动对标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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