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大连中院召开大连环境资源集中管辖地区司法审查报告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司法审查报告(2023年度)》(以下简称《绿皮书》),全面梳理2023年大连中院、沙河口区法院、营口市鲅鱼圈区法院环资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5个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2022年5月初,被告人宋某兴、宋某富、牟某水三人决定伏季休渔期内组织渔船出海非法捕捞。分别组织滕某、任某等十二人参与,有的负责前期垫付船只油料补给等相关费用;有的负责组织运输船运输渔获物并销售;有的负责记账和日常补给,有的负责给船加油加水,有的负责拆掉渔船上的北斗设备、违规关闭AIS发射信号。5月11日至12日,被告人任某从上述非法捕捞渔船上接驳刀鱼、鲅鱼等渔获物共计23 125.5公斤。5月12日,被告人任某驾驶渔船返回途中被海警巡逻时查获。经大连海警局高新工作站对查获的冰鲜渔获物现场称重,查获刀鱼、鲅鱼等渔获物共计23 700公斤。渔获物拍卖成交款共计人民币670 132元。经大连市旅顺口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上述渔获物的价格为人民币740 530元。6月9日,被告人刘某驾驶渔船非法捕捞刀鱼和鲅鱼等渔获物1 774.2公斤并出售,获利56 900元。经大连市旅顺口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上述渔获物价格为人民币66 324元。在诉讼期间,经公诉机关委托,由专家组对本案涉及的海洋生态环境资源损害价值评估、并形成海洋生态环境资源损害修复方案(包括放流物种三亿体育官网、放流时间、放流地点、苗种规格、费用及数量、验收与评估等)。被告人宋某兴等自愿于2023年6月5日,按专家意见进行了增殖放流,并委托专业公司进行验收评估。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宋某兴等八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刑期;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等4人单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并追缴相应违法所得。宣判后,各被告人均服判。
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水产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的保护管理制度。行为人在禁渔期、禁渔区内非法捕捞,破坏了海洋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同时,其行为还影响了自然生态平衡,造成渔业资源破坏,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法院充分进行释法明理后,各被告人自愿采取增殖放流的补救措施修复被损的生态环境。针对此类案件,既要依法惩治犯罪行为,又要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将修复行为、修复结果作为量刑的重要从宽情节予以考量,从而引导、督促被告人积极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孙某某(另案处理),准备在盖州市某镇某村7处山场非法砍伐林木并贩卖,二人商议如在运输过程中,遇林业站工作人员拦截扣车,由李某某负责协调,所获利润,二人分成。2019年至2021年期间,李某某、孙某某违反法律规定,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共非法砍伐林木28 345株,其中幼树12 330株,非法砍伐林木蓄积469.6701立方米。鲅鱼圈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伙同他人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宣判后,李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是滥伐林木引发的刑事案件。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资源具有调节气候、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作用。滥伐林木会对国家林地资源构成威胁,严重扰乱了森林资源管理秩序。个别群众为追求非法利益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最终落入法网。伐木要许可,毁林须担责,滥伐林木会造成水土的流失,降低森林的生态调节功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甚至构成违法犯罪。本案就是典型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林木采伐要有计划进行,以确保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
2010年,被告人李某在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街道棠梨村北山林地建设厂房对外租赁。经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现场调查,被告人李某非法占用林地0.3651公顷,折合5.4765亩。经重庆市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认定:涉案全部林地的林业种植条件及林地原有植被均遭严重毁坏。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李某上述行为破坏了林业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请求判令被告李某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积极恢复案涉土地地貌,经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大连森泰林业服务有限公司出具鉴定意见认定,鉴定区域内的厂房和硬覆盖道路已全部拆除,建筑垃圾已清理,……该区域已达到恢复林地种植条件标准。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并判决对案涉毁坏地块恢复林业种植条件、在报刊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承担鉴定评估费用10000元。宣判后,被告人服判。
本案是行为人违法占地、破坏防护林、私搭私建,依法承担拆除违法建筑、修复涉案林地的刑事及民事责任的典型案例。防护林是防风固沙、生态防护的重要资源。保护森林资源,特别是防护林资源,关系到生态环境建设及农业生产安全。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某在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林地建设厂房对外租赁,致使案涉林地的林业种植条件被破坏、林地功能产生损害。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积极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将土地修复作为量刑的重要因素予以考量,鼓励被告人主动修复土地,积极恢复地貌。通过“刑罚+修复”的责任方式,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引导社会公众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
普兰店居民辛某承包鱼塘进行淡水鱼养殖。2022年8月,暴雨后,鱼塘出现大量养殖鱼死亡现象,经查,鱼塘上游有多家猪、鸡养殖场。为了确定鱼的死亡与养殖场有因果关系,辛某要求鉴定。经环保部门鉴定,水塘存在粪便污染。辛某遂将上游大连某养殖场、普兰店区刘某畜牧养殖场、于某强养殖户、辛某柱养殖户、汤某军养殖户5家养殖单位一并诉讼至沙河口区法院。为了查明案情,法官决定亲临现场实地调查,经对本案各被告养殖现场进行勘察,发现1家养殖场,不存在粪污外泄情况;1家已经停止养殖,不存在排污情况;3家养殖场有粪污外泄情况。遂判决存在排污现象的3家养殖场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并分别赔偿原告辛某损失2000元-2500元不等。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纠纷发生时间长,双方矛盾争议大。此类案件的审查重点在于水污染的产生与养殖户排放污染物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如何合理确定水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金额。法院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等方式全面了解案情,在审理过程中及时组织当事人举证质证,及时联系环保部门听取相关意见建议,综合考虑了原告自身过错、侵权人污染物排放情况、经济能力、过错程度等情况,充分保障了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审判阶段及判后均加强对双方当事人的释法明理工作,实现能动履职,彰显了法院通过在环保案件中探寻弥合双方分歧的最佳处理路径,避免损失的扩大化,让双方冰释前嫌,以一案化解多个治安、信访、侵权案件,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实质化解纠纷。
原告大连某食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水产品加工等。2022年6月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车间部分生产废水未经污水处理站直接从厂区北侧水泥管道排出。原告自称,该管道是2005年建厂初期时修建,后来该管道已被封堵,但没有堵严,导致部分生产废水渗漏。市生态局举行听证后,考虑到企业迅速改正,遂在处罚幅度内,按处罚幅度下限,对原告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原告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原告不服,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处罚决定,法院判决驳回。
该案系私设暗管类案件,该类案件一般比较隐蔽。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是一种主观恶性较大的违法行为,不仅对正常监管造成阻碍和干扰,更会导致严重的环境损害后果。《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通过私设管道,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上述行为,即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污染者以其排放的水污染物达标,没有对环境造成损害为由,主张不应受到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践中,企业故意私设暗管后封堵不严,很难区分该行为系封堵暗管还是遮挡暗管,即使企业确为封堵行为,但因私设暗管是企业故意为之,封堵行为系对私设行为的补救,行为人应确保该补救行为的有效性,封堵不严致污水流出,其对外环境的污染在事实上已经实现,即应承担私设暗管的法律后果。
大连中院发布的《绿皮书》数据显示,2023年大连环境资源集中管辖地区法院受案数量总体呈上升态势,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19件。其中刑事案件135件,同比上升70.89%,民事案件41件,同比上升95.24%,行政案件44件,同比下降44.30%。各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数量占比较高,均超过50%,体现了大连集中管辖辖区以最严密的制度和法治保护环境资源的决心。
《绿皮书》强调,2023年,大连环境资源集中管辖地区法院有效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突出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环资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二是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替代性修复方式;三是拓展“朋友圈”,加强相关单位的协作合作;四是加强诉源治理,打造争议化解“大连模式”;五是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开展巡回审判;六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七是注重调查研究,破解环资审判难题。
此外,为了持续擦亮大连法院环资品牌,更生动宣传环资审判理念,大连中院环资审判专门制作了“大连环境资源审判”标识LOGO,可在微信公众号、环资审判绿皮书及环资宣传手册等使用。“大连环境资源审判”LOGO,整体采用圆形为基本型,圆形形似地球代表着世界,也寓意着人和动物、植物和谐共生。将大连DALIAN字母以经线纬线形式融入到设计中,突出地域性,体现了大连地方文化的独特性和地理标识的重要性。在主体上采用海浪和叶子,代表着大连的自然和环境特色,突出大连海洋资源的重要性和环资审判保护海洋环境的迫切性。同时融入具有大连代表性的鹿和海豹形象,体现我们要保护野生动物和植物,反映环资审判重视物种保护、守护生物多样性的法治理念,代表司法保障生态平衡不受破坏的神圣使命。LOGO色调整体以蓝色为主,搭配渐变蓝绿,代表绿色循环和生态环保,也彰显环资审判运用司法手段鼓励大众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助力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同时,大连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辖区法院分别对外发布《2023年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绿皮书》《2023年鲅鱼圈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绿皮书》及典型案例。另外,大连中院组织两级法院在国际生态环境日前夕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沙河口区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董方及法官助理刘兴博参加大连广播电视台“交广有说法”节目的录制活动,并在辽宁师范大学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公开审理一起污染环境案件。鲅鱼圈区法院环资庭全体到鲅鱼圈区世纪广场向公众发放环境资源法律宣传资料,并设置法律咨询服务台;在鲅鱼圈法院立案大厅设置法治宣传展览,通过举办普法宣传活动,让公众了解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增强环保意识,提高法治观念,促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开展。
下一步,大连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生态文明思想,努力做到“五精”:一是精确实现裁判尺度统一;二是精准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三是精密推进环资审判品牌建设;四是精要发出司法建议;五是精心扩大“朋友圈”凝聚生态合力,推动构建多措并举多元化联动共治格局。大连中院将致力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创新与发展,不断深化能动司法,加大数字赋能,拓宽协同配合,提升服务温度,全方位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为建设美丽辽宁、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大连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