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共有14家生猪屠宰场,产能严重过剩,且场点分布不合理,过于密集,简陋的污水处理设施对十堰市水流域环境风险造成较大威胁。
十堰市现有14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其中十堰市城区1家、丹江口市3家、房县2家、郧阳区4家、郧西县1家、竹山县1家、竹溪县1家、武当山特区1家。14家屠宰企业均取得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
(一)2019年7月,十堰市将原有的18家生猪屠宰企业调整为12家。2021年7月,房县东城工业园新建1家生猪定点屠宰场。2023年张湾区柏林镇建立食品产业加工园,现有1家生猪屠宰企业入驻,全市现有生猪屠宰场14家。除城区外,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保证本地城乡居民肉食品消费需求,郧阳区、丹江口市、房县辖区内有多家生猪屠宰场,特别是郧阳区有3家、丹江口市六里坪有2家与十堰城区距离较近,除满足本地城乡居民肉食品消费需求外,在2018-2023年期间(市城区没有屠宰场)一直承担着供应十堰主城区市民消费鲜肉的任务。2018年以来十堰市生猪养殖量总体减少,我市猪肉消费外购量增加,因而导致全市生猪屠宰量较往年整体下降。目前郧阳区有3家屠宰企业、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有2家屠宰企业,分布相对集中现象。信访反映的问题属实。
(二)全市14家生猪屠宰企业均办理了环评、排污许可手续,郧阳区柳陂屠宰厂、郧阳区虎威肉联辽瓦荣亨屠宰场、湖北堆金山食品有限公司三家屠宰场所产生屠宰废水经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用于农田灌溉,其余11家屠宰废水经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三级标准排入污水管网进入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存在直排、偷排废水的问题,没有对周边水流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信访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综上所述,反映的问题属实。
(一)市农业农村部门督导属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压点提质、优化组合、改造转型等措施,优化生猪屠宰产业布局,保障生猪产品有序供给。
(二)市农业农村部门引导全市生猪屠宰场开展标准化屠宰示范建设,指导督导现有屠宰企业于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范》要求。
(三)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重点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和屠宰废水收集处理情况,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十堰市郧西县涧池乡下营村的姚家坡、长沟,金龙山村的阴坡和阳坡,广山寨村的山上,绿松石矿盗采严重。
郧西县涧池乡共有大小绿松石矿洞553处,其中下营村104处、金龙山村320处、石婆沟村(广山寨矿区)62处、风景村22处、瓦屋场村32处、董家沟村13处,所有矿洞已于2023年11月底前用钢筋混凝土实施封堵。
2015年以来,为了有效防范绿松石矿山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盗采绿松石现象,郧西县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郧西县绿松石矿山管护办法的通知》(西政发〔2015〕13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郧西县绿松石矿山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6〕44号)。2018年4月13日,郧西县政府发布了《郧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公告》,将涧池乡绿松石矿区设置为地质灾害危险区,禁止开采绿松石。近年来,郧西县人民政府组织公安、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持续开展绿松石矿山专项整治行动。郧西县人民法院近期对2023年3月4名盗采绿松石行为人在涧池乡下营村进行了公开审判。2023年11月封堵全部矿洞以来,未发现盗采绿松石现象。
2023年11月矿洞封堵前存在偶发性盗采现象,矿洞封堵后未发现盗采绿松石现象,反映情况属实。
(一)郧西县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绿松石矿山管护工作中来,自觉偷挖盗采行为。
(二)郧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涧池乡人民政府及涉矿村组组建绿松石专职执法护矿队伍,对绿松石矿区进行全天候巡查,并在重点矿区、重要路口安装17台(套)视频微卡口,9个视频制高点,购置2架返巢式无人机,对矿区实施全天候监控,发现可疑迹象,及时联动处置。
(三)郧西县加强绿松石矿山执法监管,对盗采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力震慑。
1.十堰市丹江口库区上游、武当山钓鱼问题突出,钓鱼打窝投放化学药品污染水质。2.湖北省2022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专项资金,十堰部分县市没有把专项资金用在水环境综合治理上。
(一)关于反映“丹江口库区、武当山上游钓鱼问题突出”问题。经查,自2021年1月1日丹江口库区实施“十年禁渔”以来,十堰市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军事管制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鱼类重要产卵区、水电枢纽工程坝上坝下管制区、江河排泄洪口等区域,禁止从事一切垂钓活动;在其他区域,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垂钓,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2020年以来,全市各县市区渔政部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垂钓、捕捞等违法行为,累计查办各类违规垂钓案件232起,有力震慑了各类违规垂钓行为。信访反映的丹江口库区上游钓鱼问题属实。(二)关于反映“钓鱼打窝投放化学药品污染水质”问题。经查,“钓鱼打窝”通常投放的诱饵主要有玉米、泥鳅两类,其中,玉米打窝不属于《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及长江“十年禁渔”相关规定的违规违法行为;泥鳅打窝属于“禁止使用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行为,按规定需依法予以查处。投放化学药品打窝钓鱼属于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自长江“十年禁渔”以来,十堰市扎实开展库区违规垂钓日常执法监管,三年多来,在依法查办的232违规垂钓案件中,没有投放化学药品打窝钓鱼案件,在日常巡查监管中也未发现投放化学药品打窝行为。丹江口水库水质现状类别为Ⅱ类,水质为优。反映的“钓鱼打窝”问题属实,反映的“投放化学药品污染水质”问题不属实。综上,反映的此问题属实。
(三)关于“湖北省2022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专项资金,十堰部分县市没有把专项资金用在水环境综合治理上”问题。经查,2022年下达我市中央预算内资金28088万元,全部用于11个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已拨付完毕的项目6个,资金拨付进度与项目进度相匹配的项目5个,拨付金额共计2400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中央预算内资金已拨付完毕的项目6个:(1)十堰市茅箭区神定河流域百二河支沟木材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3)十堰市郧西县夹河镇等六乡镇垃圾填埋场(二期)。(4)十堰市郧西县天河上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5)十堰市竹溪县竹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6)十堰市竹山县城区(鱼岭片区一期)污水管网工程工。2.资金拨付进度与项目进度相匹配的项目5个:(1)十堰市郧阳区神定河流域汪家河及武家沟段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1230万元,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377万元。该项目已完成工程验收,目前正在进行结算审计,目前已拨付中央预算内资金206.4万元,剩余款项预计2024年6月底拨付到位。(2)十堰市竹溪县丰溪镇垃圾处理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1800万元,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85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工,正在进行财务决算。已拨付中央预算内资金650万元,待决算完成后拨付剩余的200万元。(3)十堰市武当山特区太极湖办事处十字岭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3110万元,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915万元。该项目目前正在进行设备调试(未验收),已拨付中央预算内资金520万元,待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完成后拨付剩余的395万元。(4)十堰市张湾区神定河流域广东路片区污水收集系统修复及管网延伸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9096万元,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3600万元。该项目预计2024年6月15日竣工,目前已拨付中央预算内资金2160万元,尾款待工程完工后拨付。(5)十堰市张湾区神定河流域茶树沟片区污水系统修复及管网延伸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10219万元,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4700万元。该项目预计2024年7月19日竣工,目前已拨付中央预算内资金2820万元,尾款待工程完工后拨付。目前中央预算内资金均已拨付到位或拨付进度与项目进度相匹配。故此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一)加强巡查监管,规范垂钓行为。对辖区水域常态化开展巡查监管,加大对垂钓人员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娱乐性游钓行为,确保辖区水域休闲垂钓活动规范有序。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活动。加大对库区水域违规垂钓的执法力度,对泥鳅打窝钓鱼行为露头就打,形成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对投放化学药品打窝钓鱼行为严防死守,利用“天网”、无人机和干部包片巡护等手段,织密防护网格,坚决杜绝违规垂钓行为发生。
(三)坚持群防群守,全力保障水质。将禁渔法规政策纳入市民文明教育计划,从思想上提升群众对禁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对禁渔工作要求的了解;不断加强禁渔群防群守、群控群治;充分利用抖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禁渔工作政策与动态,努力营造禁渔的良好舆论氛围。利用“库区天网工程视频监控+无人机飞巡+卫星遥感”等技防措施加强库区水域监控。
(四)强化监督管理,推进水质改善。十堰市发改委持续加强对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发挥中央预算内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加快推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确保“一库碧水永续北送”。
十堰市房县军店镇堆金山屠宰场,每天凌晨12点开始杀猪,一直持续到凌晨六点,街道臭气熏天,噪声扰民。
反映的“军店镇堆金山屠宰场”实际为房县军店生猪屠宰厂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挂牌湖北堆金山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屠宰,设计年屠宰15.5万头生猪。最近居民点距离屠宰场不足10米。该屠宰厂办理了环评、阶段性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一)关于反映“每天凌晨12点开始杀猪,一直持续到凌晨六点”的问题。经查,2024年5月28日前该屠宰厂屠宰时间为每天凌晨0时30分至6时。5月29日起企业将生产时间调整为下午17时至22时。故该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反映“街道臭气熏天”的问题。经查,该企业在营运过程中,待宰车间、屠宰车间以及污水处理站会产生臭气,虽然企业采取了喷洒消杀、除臭剂料等措施,但因与居民点距离较近,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对周边居民有一定的影响。故该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反映“噪声扰民”的问题。经查,将生猪由待宰车间牵引至屠宰车间的过程中,生猪会发出嚎叫,产生噪声。2024年5月30日晚21时许,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房县分局对企业进行监测三亿体育官网,噪声厂界东侧噪声值为53分贝、厂界南侧噪声值、厂界西侧噪声值、厂界北侧噪声值、噪声背景值(双路有限公司门口)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限值,但因该屠宰厂离居民区较近,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噪声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故该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该屠宰厂完成整改,减轻对周边居民影响。群众投诉问题有效解决,予以办结。
(一)房县军店生猪屠宰厂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生产车间加装隔音材料,改进牵引屠宰工艺,降低屠宰噪音;加大厂区清理频次,及时处理屠宰废弃物,减少臭气产生,适当喷洒除臭剂,减少臭气扩散,减轻对周边居民影响。
(二)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房县分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60日内完成整改。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十堰市郧阳区大柳乡白泉村3组罗全岩村民徐某某养了60多头牛,牛粪全部排到罗全岩旁边的河里,造成河流污染。
反映的养牛场名称为徐某某牛场,该养殖场取得了畜禽养殖代码,设计规模:存栏105头,年出栏60头,属规模以上养殖场。该养殖场未提供环保相关手续,根据《郧阳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实施方案》,该养殖场位于“禁养区”。
(一)2024年5月30日现场检查发现,徐某某牛场目前存栏本地黄牛81头,其中公牛25头、母牛40头、小牛犊16头。2024年1-5月,累计出栏肉牛6头。反映的该事项属实。
(二)关于反映的“牛粪全部排到罗全岩旁边的河里,造成河流污染”事项。徐某某牛场养殖粪污采用干湿分离方式,尿液进入废水收集池,干粪由人工清理至干粪堆积场,供周边村民还田资源化利用。经现场查看,该养殖场前有一条小河沟,向东约180米后汇入大柳乡白泉村白泉河,现场未发现有牛粪直排到小河沟的现象。2024年5月30日,郧阳环境监测站对徐某某牛场前小河沟上游10米、下游10米2个点位进行水质监测,监测结果显示,2个点位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及以上标准。反映的该事项不属实。
该养殖场将存栏牛全部转运处理后停止养殖。规范处理养殖废弃物,做好停止养殖后的消毒消杀,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一)郧阳区大柳乡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于2024年6月30日前督促徐某某牛场将存栏牛全部转运处理后停止养殖。
(二)郧阳区农业农村局指导徐某某牛场规范处理养殖废弃物,并做好资源化利用。同时指导开展停止养殖后的消毒消杀,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三)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阳分局加强对徐某某牛场停止养殖前的监管,规范养殖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确保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不污染环境。
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东岳社区金地巷绿洲美景维也纳酒店十几台大型空调机组,六台空气能,三台泵机,噪声扰民。
反映的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东岳社区金地巷绿洲美景维也纳酒店。经现场核实,该酒店在金地巷内搭建了三层钢构架,放置了空调压缩机、空气能热水器交换机以及水泵。酒店主要采取了加装隔音、吸音材料、封装设备、拆除部分设施等方式降低噪声。但在后期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磨损、维护管理等原因,噪声污染影响时有发生,相关部门均第一时间到场查看并督促企业整改。为达到更好整改效果,2022年1月,绿洲酒店通过公开招投标,由河南赫兹隔音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降噪处理。2023年9月,为进一步降低噪声,绿洲酒店多次邀请设计单位、噪声治理单位及相关专家研究整治方案,对原有4个加压热水泵拆除减少至3个,在已封装平台基础上再次加装隔音材料,进一步优化设计平台设备出风口,同时对平台楼顶加装消声器,进一步降低噪声。整改措施完成后,五堰街办委托环境检测机构分别于2024年3月14日、3月25日、5月22日对其设备边界外3米以及税务局家属楼二单元六楼楼梯道窗外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昼间、夜间均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区标准限值。
2024年5月27日凌晨五点再次对其开展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设备边界外3米噪声值为54分贝,夜间噪声值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区标准限值。尽管该酒店已多次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由于距离居民楼较近,且噪声不能稳定达标,对周围居民还是产生一定的影响。
督促酒店按照整改方案完成噪声治理工作,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一)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一是优化设备运行时间。绿洲酒店降低设备使用频次,在满足基本经营条件下,在阴雨等天气及时关闭空调设备,减少设备产生噪声。二是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维修耗损部件,减少噪声产生。三是提升设备运行管理技术技能。组织酒店到其他商业综合体学习参观有关经营设备安装运行管理等经验,对设备移机选址、设备更新替换等整改方案进行研判,择优处置。四是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酒店及酒店周边其他单位空调等设备产生噪音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制定科学整改方案,并于10月底整改实施完毕,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目前噪声源监测工作已完成,正在联系相关专业机构制定具体整改方案。
(二)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执法。茅箭区城管执法局对绿洲酒店噪声超标问题立案查处。
(三)持续做好常态化监管。整改工作完成后,不定时的委托专业的环境监测机构对其进行多时段的监测,一旦发现超标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四)持续做好宣传引导。就噪声扰民问题,由茅箭区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茅箭分局、五堰街办组织物业、周边业主代表、商户代表就噪声整改工作进行沟通解释,争取各方理解支持,妥善做好企业噪声整改和矛盾化解工作。
十堰市茅箭区东岳路观岳广场三家商铺:天指道足浴城、美景四季宾馆和鱼郡茶社(会所)的中央空调、大型空气能热水机、热水泵安装在所处商住楼的耳房平台和楼梯间架空层上。设备整日运行,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经查,商住楼三家商户(天指道足浴城、美景四季宾馆、鱼郡茶社)经营过程中使用的空气能和热水水泵设备集中安装在该楼的耳房平台和楼梯间架空层上,距居民区约10米。在前期办理过程中,已针对噪声问题进行了整改,其中天指道空气能外机(2台)和热水泵(1个)已做半封装;美景四季宾馆空气能室外热水泵(2个)已做简要封装,中央空调和空气能外机室内部分已加装隔音玻璃;鱼郡茶社空气能主机已做简要封装,中央空调外机已做简要封装。
2024年5月21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茅箭分局对天指道足浴城空气能外机下方1米处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61dB,超过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昼间标准。5月24日,对美景四季酒店空气能外机下方1米处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51dB,噪声超过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夜间标准。故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一)制定整改措施。充分征求周边居民以及商户意见,制定整改方案,两个月内完成整改,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依法立案查处。根据监测结果,茅箭区城管执法局分别对美景四季酒店以及天指道噪声超标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三)做好宣传引导。由茅箭区五堰街办和社区组织鱼郡小区物业、周边业主代表、商户代表就噪声问题做好相关沟通解释,妥善做好整改相关工作。
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搬运巷:1.被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变成“垃圾场”。2.路面有一个污水坑。
(一)经查,信访反映的“城关镇沿江大道搬运巷倾倒建筑垃圾”为郧阳区在对该处进行旧城改造时拆除旧房后未及时清运的碎石、碎砖等。因地块待开发,有附近居民在此地开垦种菜,并将碎石碎砖堆砌在菜园四周当作围挡,现场未发现其它垃圾。
(二)经查,因该地块四周高,中间低,与路面落差约10米,导致雨水、地下水汇集后形成积水坑。2024年5月29日,郧阳环境监测站对该积水坑进行取样检测,根据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水质为地表水Ⅲ类,未发现水质污染问题。为消除安全隐患,区政府安排住建部门将该处积水抽排至市政管网进行集中处理,现场排查未发现有污水流入痕迹。
二是郧阳区住建局加强对该处积水坑日常监管,按要求及时抽排水坑汇集的积水,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郧阳区城关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职责,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防止发生倾倒建筑垃圾行为。